愛的勝利 書評:7482個眼淚的日子,期許世間不再有歧視與遺憾

書影評論 Vision維觀點

  愛的勝利   愛,一個神奇的字眼,很難用精準的文字表達,但卻是人性中最美的體驗,不論是何種的愛,只要沒有影響干擾他人,每個人都有愛的自由,但居然一直到2015年在美國的同性戀才得到真正的婚姻平權! 綜觀古今,其實同性戀早在古時候就有所謂的「斷袖之癖」,翻開歷史,舉凡柏拉圖、漢哀帝到現代的蔡康永、艾倫佩姬…其實這就像呼吸一樣的正常,每個人都有自己選擇要愛誰的權利,但只因為這樣的人不見得是多數卻就要受到歧視、異樣眼光和輕蔑的對待,好像見不得光的罪犯一樣,每當看到那些反同人士在台上用扭曲的態度大聲疾呼自以為正義的歪理,那只讓人感到多麼詭異和噁心呀!像是「同性戀無法生育,所以不應該承認」之類的反對聲音,但這樣的謬論真的很可笑,多少異性戀結婚了也沒生孩子還離婚了,難道這些人也不應該享有婚姻權嗎?   愛的勝利_02 很多人可能不了解婚姻平權到底有多重要,我們可以從3個生命的重點來看:

1. 生

生的部分我們看的是「撫養權」,不論是認養或著是代孕生子,在台灣目前僅可單身收養,無法在法律上共同撫養,當他們想大聲疾呼「我是家長,我沒有讓我孩子上學,可以打給我;如果我不顧孩子,可以懲處我」但現行卻是主管機關必須要和他們說「不行,只能讓孩子有一個家長,除非他是異性婚姻的孩子才能有兩位家長!」 天呀!這不但對家長更對孩子有很大的傷害呀!

2. 病

是人都會生病,但當LGBTQ伴侶其中有一方需要手術的時候呢?雖然台灣現行醫療法是同意可以讓「關係人」簽名同意,但「醫療法」及其相關函示並未說明關係人的效力順位,因此大多數情況,兩個相愛的人在這生死交關的時刻只是「最熟悉的陌生人」,醫院站在避免事後產生糾紛,還是傾向於等待「家屬」來現場簽名這樣諷刺的情形一再上演。

3. 故

當面臨生命的離去,總是會想要為留下來的另一半準備些安家立命的遺產,像是房子和存款,但看看畢安生的男友,他必須要在癌末時找來家人、律師、公證人,在病榻前面對繁雜的法律條文,只為了能讓畢安生能在日後能有安居之處。或是如書中的吉姆和約翰,他們已經在別州辦理婚姻證明,但在約翰臨終時的死亡證明上的配偶欄卻只會寫著大大的「未婚」兩個字。 婚姻平權 所以從種種事實來看,目前LGBTQ族群依然是受到歧視的少數,但憲法的宗旨不就是要保護所有公民的權利嗎?因此雖然台灣在2017年5月24日釋憲宣布現行民法沒有保障同志婚姻違憲,但盡速立法讓婚姻平權是刻不容緩的事情了,以免更多相愛卻沒有法律保障的陌生人出現。 而這本「愛的勝利」更是我們台灣的最好借鏡,看著書中每對充滿真摯感情的伴侶故事常常讓我眼眶泛淚,而他們所受到的遭遇和歧視更是讓人憤慨! 還好透過大夥眾志成城的力量,最終他們叩關成功讓美國政府宣布婚姻平權,相信台灣只要繼續努力下去必然也可以讓彩虹下交換誓言的他們與她們都不再有遺憾。   博客來購書連結:愛的勝利:7482個眼淚的日子,愛與平權的奮鬥之路

相關文章